北京市房山区商场监督管理局餐饮业食物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2025年第1期)
近期,北京市房山区商场监督管理局继续展开餐饮业食物安全大检查,对房山区4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办,现将查办情况通报如下:
当事人从事触摸直接进口食物作业的食物运营人员健康证明过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则,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当事人不具有与食物运营的食物种类、数量相适应食物质料处理和食物加工、储存等场所,未坚持该场所环境整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给予正告的行政处罚,并暂停线、北京天泰伟业餐饮有限公司
当事人不具有与食物运营的食物种类、数量相适应食物质料处理和食物加工、储存等场所,未坚持该场所环境整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给予正告的行政处罚,并暂停线、北京玖明餐饮店
当事人后厨从业人员穿戴的作业衣、帽不标准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则,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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